丽江:传达学习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通知精神

发布时间:2017-05-23 07:46:58   来源:丽江市纪委

“市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坚决斩断敢于伸向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的黑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任务,围绕“加强领导是根本、精准扶贫是要义、增强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的目标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聚焦主责主业、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担当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脱贫实效情况;要强化纪律检查工作措施,坚持把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纳入巡视巡察,建立健全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完善纪律检查常态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要加大脱贫攻坚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层层压实纪律检查工作责任,实行履职约谈提醒制度,督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督促引导村委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要加大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的考核和问责,把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坚决问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杨丽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