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五项机制”促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7-05-23 07:43:16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丘北县双龙营镇党政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提示卡

丘北县紧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建立五项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实施清单制——厘责

深入梳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等规定中的责任事项,对全县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集体责任、个人责任进行大起底、大梳理、大归纳,建立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17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涉及3个方面40项具体内容。同时,按照一季度安排部署、二季度督促指导、三季度推进落实、四季度检查考核的工作思路,对责任清单实施精细化管理,将全县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到了每一个季度。

推行提示制——明责

聚焦部分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举措不明确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将工作深入下去,制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卡,提示卡正反两面,一面对县委、政府班子集体责任进行提示,起告知性作用,意在通报县委、政府责任事项,让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县委落实集体责任的总体思路上来。一面对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事项进行提示,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责任事项、工作任务、时限要求。提示卡摆上县委、政府各班子成员办公桌,对各班子成员进行明责、提醒、督促。同时,将提示制工作安排到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季度清单中去,在全县进行深入推广,实现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提示制工作全覆盖。

深化报告制——履责

印发《关于定期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协党组负责人,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县委报告一次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压实各责任主体责任压力,将主体责任落实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促进责任全面履行。

严肃抽查制——督责

安排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报告对象中的20%进行重点抽查,并形成报告报请县委审议,对抽查中发现的落实不到位、痕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由县委书记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第一季度工作实际,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集体责任情况实施重点抽查,共抽查乡(镇)12个,县级部门52个,抽查比例达72%。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进行了专题研究,督促各存在问题单位进行深入整改。

完善考核制——评责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履职目标考核总体评价范畴,年底安排县委常委带队,深入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综合考核、科学评价,有效促进责任落实。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优秀单位18个,合格单位45个,基本合格单位2个,不合格单位3个。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由分管领导督促整改,限期验收。(王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