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4名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17-05-23 07:37:00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建立和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制度,把第一种形态实践运用到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中,1至4月,共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坚决防止“灯下黑”。

明确“红脸”范围。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责任,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作风蜕变由小到大、问题从轻到重的演化规律,按照层层设防、级级阻挡的思路,区分不同情形,明确谈话内容,推动约谈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提升约谈实效。充分运用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教育,让没有问题的干部受到提醒教育,让存在问题的干部讲清问题,尽早纠正错误,对问题反映不实者及时澄清事实,打消干部顾虑,消除不良影响。

坚持严肃问责。对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该红脸没有红脸导致“树木”大病不治的进行倒查追责,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有机融入日常工作中。(杨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