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把好“四关” 抓实巡察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17-05-22 07:26:00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年来,大理州突出把好“四关”,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把好“第一责任人关”。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及时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亲自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

把好“责任主体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对反馈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反复研究、对症下药,细化措施,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把好“督促指导关”。州委各巡察组认真审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反复对照、认真比对,督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巡察时发现的主要问题都整改到位。

把好“服务保障关”。州委巡察办承担各巡察组的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拟定整改落实评价报告模板、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模板、整改公开工作通知等保障各巡察组规范开展工作。(杨绍隆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