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强化五项措施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22 07:37:05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纪委强化五项措施,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以严明的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以来,该市共处置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46件,了结29件,立案11件,正在初核6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0人,留党察看1人,问责60人。

建立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明确规定市公安、信访、司法、检察、扶贫、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发现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要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市纪委信访室登记。

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市纪委信访室收到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的问题线索,应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办理意见送领导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分办,并单独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台账,实行单独管理、重点督办、逐一销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制定《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管、纪检、案审等部门和派出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快速有效的“作业链”。对案情简单、涉案人数较少的问题线索,原则上10个工作日完成初核;案情重大、复杂的问题线索,20个工作日完成初核,10个工作日内立案,立案后30个工作日结案。对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查实一起、通报一起,点名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加大提级办理力度。对反映乡、村两级扶贫领域的重要信访举报,直接安排市纪委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做到问题查清、责任分明、处理到位。

强化对扶贫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和责任考核。该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强化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实施顺利、党员干部务实清廉。同时,将检查情况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等挂钩。(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