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强化专项纪律检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7-05-21 07:40:17   来源:文山州纪委

“村(居)务公开台帐不健全,公开内容无登记台账,无痕迹资料,无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痕迹资料,群众对村(居)务公开知晓率低……”广南县纪委专项纪律检查组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抽查乡镇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时,将存在问题进行详细汇报。

近日,广南县纪委对全县18个乡(镇)和部分县级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和“三个台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

该县对今年以来,各乡镇和县属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和村(居)务公开报备台账、民生资金监管台账、重大项目工程监督报备台账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各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检查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工作情况,以督促各级各部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推进。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搞清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是派什么、由谁派、派给谁的问题。在派单发出的同时要建好卡、立好档、做好监督检查,倒逼每一位被派单成员认真落实责任,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监管,派单主体要定时抽查,查缺补漏,强化管理,促使派单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强化对“三个台账”监管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文山苗族壮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和文山州纪委下发的《关于实行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的通知》、《关于乡(镇、街道)纪委建立涉农资金监督台帐制度的通知》、以及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做好“三个台账”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建立完善报备制度和加强建立对涉农资金的监督台账及管理,让惠民政策、资金、项目在透明中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和“三个台账”登记备案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抓好压力传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各级纪检组织从严从实抓好监督执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和“三个台账”登记备案工作,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曙光乡、坝美镇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和“三个台账”工作落实有力,思路清晰,成效明显,该县将在全县推广这两个乡镇的做法。(农玉国  陆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