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1至4月立案查处违纪党员干部80人

发布时间:2017-05-21 07:42:39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导向,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1至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党员干部62件8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

市纪委先后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市、县区、乡镇共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组织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共10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举办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组织市、县区、乡镇共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着力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

通过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议、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乡镇督促指导、加强培训等措施,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共培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300余人次。开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从信访、案审、案管、纪检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对违纪案件质量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切实打通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7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防止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增强获得感。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7条,正在开展初核。

1至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61件,处置问题线索122件,谈话函询党员干部15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1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8人次、严重违纪开除党籍9人。对2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对20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运用好监督执纪前三种形态的同时,始终保持坚决态度,共立案调查党员干部62件8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

同时,各级件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把纪律审查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完善安全审查制度和措施,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能力。(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