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监察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察机制,不断拓宽监察渠道,发挥特邀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大理州制定下发了《大理州监察局特邀监察员聘请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聘请必须坚守的原则和人员组成。坚持“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不脱产”的原则。特邀监察员任期为5年,在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换届后聘任。特邀监察员由25人组成,从部分县市、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代表中聘请。并对特邀监察员名额进行分配。
《方案》严格要求聘任程序作。州监察局将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商推荐人选,征求本人意见后,确定人选,对推荐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聘请人选由州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并报请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州监察局发聘任文件,颁发《大理州特邀监察员聘书》。在《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州纪检监察网上向社会公布。
启动特邀监察员聘请工作按4个阶段进行,将于7月底前完成。聘请后,还将对特邀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