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9起 处理党员干部283人

发布时间:2017-05-20 07:56:32   来源:临沧市纪委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效果明显,以前人情往来负担很重,现在明显减少,婚丧嫁娶的排场小了很多,电话邀约吃请的也少了。”“以前有的领导到乡里检查工作,直接明示要去外面餐馆吃饭,有的甚至点名要喝什么酒、抽哪个牌子的烟。如今来的干部不比以前少,但来了就去乡里的食堂,不能喝酒,还交纳伙食费。”……这是临沧市各级基层干部热议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风的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沧市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创新举措,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不断营造临沧风清气正好环境。

强化廉政教育,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讲,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公开(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宣传载体,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内容进行大力宣传,让党员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熟悉了解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内容和根本要求,提升社会关注度和群众参与度,让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

自上而下改作风,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标杆和导向。全市各级党组织抓牢扛稳主体责任,持续传导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实施主体责任清单重要内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将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重要内容由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背书”。市级领导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会风、转文风,下基层轻车简从,带头缴纳食宿费,以实际行动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开展集中治理,坚决整治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以“钉钉子”的精神咬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全市“三公”经费逐年下降,2016年度较2013年度全市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55.43%、因公出国(境)费用同比下降40.04%、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下降96.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28.14%、培训费同比下降24.15%。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县两级会议数量同比下降15.92%、发文数量同比下降9.0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小金库”问题74件、处理126人、收缴财政资金1497.68万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清理腾退办公用房2700平方米。

强化监督检查,严查快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发现整改存在问题441个,问责128人、纪律处分29人。通过高强度、高频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和开通网络举报、电话举报和微信反“四风”一键举报平台,打消少数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坚决遏制“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和反弹回潮。紧紧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将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9起、处理党员干部28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4人,市纪委先后12批次对91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了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杜群忠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