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级领导以上率下 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5-20 07:48:45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州委印发《关于州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要求州级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带头执行纪律规定,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凝聚党心民心。

《意见》包括“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进一步改进文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访活动、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贯彻执行”共八个方面的20条要求。

《意见》提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确保中央精神落地生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州级领导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中央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严守“四个服从”。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程序;要改进会风,精简各类会议;要严格执行文件处理的有关规定,控制发文数量和文稿字数;要严守外事纪律,严格执行外事出访限量管理规定和出访报告制度;要优化新闻报道的内容和结构,精简务实、注重效果;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有关配备规定,严禁超标。

《意见》要求,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完善本县市本部门实施意见,切实担当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意见》指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红河州落地生根。(赵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