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紧盯四个关键点 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7-05-20 07:47:38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红塔区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求,切实转变观念,坚持挺纪在前,紧盯苗头问题、紧盯时间节点、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案件审理,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紧盯苗头问题,建立谈话函询机制。通过拓宽问题线索渠道,紧盯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和收集的问题线索;紧盯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制定约谈、函询办法,明确约谈、函询的情形、对象和程序。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1至4月,共开展谈话函询6人次。

紧盯时间节点,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节假日,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种的新情况新动向狠抓查处。坚持节前,加强宣传教育,早提醒,绷紧干部“纪律弦”。节中,成立督查组,明察暗访,盯问题、查重点,布牢监督“护廉网”。节后,点名道姓真曝光、严问责,打出惩治“组合拳”。

紧盯关键少数,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用纪律这把戒尺从严查处违纪行为,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纪到底,以“零容忍”态度确保纪律刚性约束,让惩治极极少数成为常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强化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1至4月,处置问题线索10件,立案12件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

紧盯案件审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紧盯处理的每一起违纪案件,及时撰写案情分析报告,审理报告以党纪尺子衡量,用纪律语言描述,不仅列明了违纪事实,还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检讨书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始终注重把疏导鼓励贯穿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个别受处分后不能正确对待错误的同志,利用审理谈话和回访教育等机会,对其进行耐心疏导、分析犯错原因,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消除顾虑,从而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组织编印《红塔区警示教育案例选编》2000本,下发至村(社区)、小组干部学习。加大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的感染力,让党员干部切实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陈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