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1至4月为61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19 07:30:34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失实、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尽快澄清事实,为他们正名,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1至4月,全市共谈话函询15人,组织处理23人,对20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为61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针对党员干部慢作为现象突出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整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的规定》《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入推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治理,严肃追究“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行为,1至4月问责党员干部60人,其中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41人。

坚持鼓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导向,大力支持干事创业的干部,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干部下沉一线推动发展、服务群众。认真落实《丽江市关于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乱告状、诬告陷害的严厉查处,为61名举报失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使被反映的党员干部放下心理“包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市党员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大胆干事、勇于担当的意识不断增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