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认真落实全省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5-18 07:49:0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抓好执纪审查工作,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执纪审查作为震慑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作为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内容来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准确把握执纪审查的政治定位,把讲政治贯穿于执纪审查每一个环节,落实“双重领导”具体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拓展全面从严治党领域,通过执纪审查,加大党内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新一轮巡察。同时,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问题线索处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扩大监督执纪覆盖面。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8件,立案31件,同比上升10.71%。做实“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谈话函询2件(次),给予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

严格规范执纪工作。坚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凡是今年各地连续两个季度出现信访量上升、立案数下降的,对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在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各个环节,充分体现政治审查、党内审查的特点,始终注重思想政治引导,在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地进行审查和处置。全州信访数为81件,同比减少29件,下降26.4%,立案数31件,同比增加3件,上升10.7%。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监督执纪的责任,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针对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警示诫勉,促进党员干部厘清纪律边界,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正确处理好函询与谈话的关系,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转换条件,不能由个人说了算。注重工作协调衔接,运用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涉及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同步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组织部门协调好。

突出执纪审查重点。重点惩治“三类人”特别是其中的“一把手”。执纪审查的重点,始终放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认真总结近年来一些重大典型案例反映出的问题,加大对“一把手”违纪行为的审查力度。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违纪问题,与巡察联动,加强成果运用。坚决查处“小金库”问题,严惩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反映出的违纪问题,加强旅游秩序整治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利益输送、失职失责等问题。

全面提高执纪质量。对信访件认真研判,全面、详细、准确、实事求是地逐一进行分类摘要,线索排查方面实现动态“清零”,坚持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制度。同时,对来自不同渠道的线索均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定期对账,跟踪督办,防止出现线索失管失控、随意或擅自处置线索等问题。谈话函询方面突出核实重点,把群众仍不断重复举报同类问题,巡察中再次收到被反映人同类问题,举报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谈话函询了结件,作为核实的重点。初核和立案审查方面把好关键环节和注重方法策略,坚持审查手段要宽、审查决策要严,严格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审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进一步加大审理部门在处置意见把关方面的责任、权限和份量,并妥善协调好案件审理部门与执纪审查部门分别提出的意见。(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