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护航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州纪委专门成立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纪律检查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对各级党委、政府和涉旅部门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行专项纪律检查,通过约谈函询、党内问责、纪律审查等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要求,全州各地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严守“十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通过微信、微博等信息网络平台和文章、演说、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神,损害云南、德宏旅游形象的言论;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购物商店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严禁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辞去公职人员和退休领导干部3年内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严禁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随意自由裁量,或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拖延处置、压案不查;严禁消极应付、走过场,不按要求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严禁因亲朋好友涉及整治范畴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说情打招呼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效。
据悉,德宏州对全州12家A级旅游景区、80家星级宾馆酒店、20家星级旅游购物店、50余家旅游企业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旅游经营和服务“十五不准”、“不合理低价游”、玉器银器市场整治以及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2个4A级景区给予警告处分,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取消不达标星级酒店12家;取消星级旅游购物店8家、整改12家。立案查处7家违规违法经营旅行社,其中,给予行政处罚罚款3家,停业整顿4家;查处旅游“黑车”3辆、“黑导”3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