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1至4月党政纪处分44人

发布时间:2017-05-17 07:19:35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作为加强执纪审查的基础性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1至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2件,立案调查62件8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

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制定了信访举报办理和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成立了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遵循工作流程,确保问题线索的筛选质量、规范处置和有序管理。

突出重点问题线索审查力度。出台《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跟踪督办重要问题线索,重点审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侵吞挪用、吃拿卡要、克扣挤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问题。1至4月,全市共收到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7件,其中市纪委领导牵头督办1件,正在初核6件。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市委出台《丽江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丽江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科学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守住纪律和规矩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1至4月,谈话函询党员干部15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1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8人次、严重违纪开除党籍9人。

学深悟透《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组织全市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规则》培训及考试,开展执纪办案人员学习讨论交流专题活动,对照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疑惑进行逐条分析研究,及时纠正了过去执纪审查中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下发《执纪审查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出台《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执纪审查空白约谈办法(试行)》,推动基层执纪审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对办案点进行升级改造,加强防范,对办案安全事故“零容忍”。

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责任追究。制定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对各环节进行签字背书,明确相关责任,强化对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管理。年初,从信访、案审、案管、纪检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对违纪案件质量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执纪审查落到实处。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指出,对不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政治性和严肃性。(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