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4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

发布时间:2017-05-16 07:26:10   来源:迪庆州纪委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 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和风清气正、团结拼搏、实打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正在形成。

坚持“严”字当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容忍,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加压,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利用州纪委监察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政务网等载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点名通报曝光,达到通报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注重查办案件成果运用,编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材料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通报宣讲,通过以案示警,促使党员干部自警、自醒、自律,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从政意识,涉腐蜕变的风险意识,竭心尽力的公仆意识;进一步规范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就地来访举报四大信访举报方式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开门搞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为查办案件提供了线索支持,积极推动了“不敢”腐的氛围形成。

迪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和省委一系列制度和实施办法,结合迪庆实际,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州委政府层面,先后出台《迪庆州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督查工作机制》《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分工协作方案》《迪庆州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通知》《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迪庆州州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深化细化;在州纪委层面,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出台《迪庆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的通知》《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织密制度笼子,保障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作风建设标本兼治;在制度层面,持续深化“两述一报告”制度即述责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积极发挥述责述廉的导向作用。

每逢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通过下发通知,公开举报电话,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等方式,进一步重申和严明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注重构建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充分发挥职能各部门监管作用,形成正风肃纪工作合力。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把六个严禁和作风建设5个方面问题列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整改落实,有效发挥了发挥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对属于落实不力的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地生根。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重点整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违反规定乱发津补贴、违反规定报销通讯费的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对基础设施五网建设、稳增长、脱贫攻坚、换届纪律等14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年多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60余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处理23人;对贯彻落实省州决策部署不作为、慢作为的9个单位9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吉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