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一季度函询3人 通报问责13人

发布时间:2017-05-11 07:23:13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以来,福贡县纪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政治责任,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的作用,通过“问责回访、交心谈心和反馈,达到让党员干部“排毒出汗”的效果。截止目前,共函询3人,通报问责13人。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对部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工作推进不力、监督监管不到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函询,截止目前共实施约谈16人,下达监察建议4份。

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县纪委一直把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对纪律作风实行每周抽查一个县直单位、每半个月抽查一个乡的常态化机制,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纪律作风建设进行专项督查,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围绕县委制定下发《福贡县专项治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追责方案》《福贡县县管领导班子和干部巡察办法》等文件,对“为官不为”的10种情况、班子的运行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切实解决好部分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

做好问责回访,注重成果运用。为避免问责工作流于形式,达到在惩处的基础上教育改进提升的效果,县纪委在进行问责后及时对被问责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抓实问责工作,较好地发挥治病救人的作用。(何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