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即将到来之际,砚山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2017年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实端午节期间“四风”问题。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要充分利用政务网、纪检监察网、新闻媒体,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报道,向党员干部提要求、发信号、打招呼、早警示。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县纪委将在县政务网上设立端午节期间网络监督举报专区,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目前,该县纪委、监察局已分别在砚山县政务网、纪检监察网、新闻媒体公开纪律监督举报电话3124875,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进行监督举报。(沈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