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7-05-10 07:36:46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隆阳区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组建专项纪律督察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检查。进一步绷紧纪律之弦,扎紧制度笼子,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备好功课明责任。在开展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制定相应的落实意见或工作方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组织督察组全体人员集中培训,强化业务技能学习,明确各自职责权限,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为开展好专项督查工作奠定基础。

严查细问不放过。专项督查采取查阅台账和实地察看、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财务来源、支出情况,查党组会议记录,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等方式认真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办公用房、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调查研究等方面是否按照规定执行,是否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符。工作中是否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仔细查摆,坚持一个细节不放过,一个问题不遗漏。

通报曝光不留情。通过专项检查,区纪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对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未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规定、公款赠送礼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9个,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清退违规资金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要求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此次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检查组开展面对面反馈,要求各单位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切实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在规定时限内上交区纪委。(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