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制定并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骨干通讯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锤炼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干部队伍,搭建通讯员学习、共享、分析、竞争的平台,提升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水平。
《办法》从人选产生、职责任务、学习培训、工作纪律、考核奖励等五个方面作出了规定,旨在整合骨干通讯员队伍成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的重要力量,成为全面展示西双版纳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组织者、参与者。
全州骨干通讯员的产生和所需具备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州、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所需条件由本部门推荐,并经州纪委宣传部审核后确定,骨干通讯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州纪委宣传部和各县市区纪委共同负责管理指导,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各地必须及时重新确定人选并报经州纪委宣传部批准备案。
《办法》对骨干通讯员的职责任务、学习培训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骨干通讯员的工作程序,对骨干通讯员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和程序要求,为加强日常工作规范化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对新闻宣传工作中的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将工作情况按月通报,实行动态管理,突出严管厚爱,务求工作实绩,实名制撰稿报送,实行末位淘汰,对调动骨干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激励作用。(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