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2017年1至4月处置问题线索89件

发布时间:2017-05-09 07:34:02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气象局原局长王绍山,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对其进行谈话函询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是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今年公布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典型问题,持续强化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的震慑作用。

减存量遏增量。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以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导向,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 减存量,遏增量,铁腕反腐,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4月专题召开了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把纪律审查当作业务中的业务、主责中的主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1至4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07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9件,立案审查53件65人,结案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12人。

严查“微腐败”。德宏州把反腐压力传导到基层,健全乡镇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完善“村案乡办”“乡案县审”“交叉检(审)查”“片区(战区)合作办案”等机制,增强基层办案合力,巩固基层执纪审查成效,着力查处了一批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切实增强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认同感。1至4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件20人。

用好“看家本领”。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云南省《实施办法》当作纪检干部的“看家本领”,今年4月举办了全州纪检监察执纪审查业务培训班,组织州、县纪委100余名执纪审查业务骨干和州纪委年轻干部集中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着力提高执纪审查的能力和水平,让年轻纪检干部从执纪审查的“门外汉”逐渐变为“业务通”。同时,建立完善了线索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制度,促进纪律审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实践“四种形态”。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谁分管谁谈话”工作,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一般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有问题线索反映、被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深刻检讨。1至4月,开展谈话函询31件(次)。(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