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工作取得实效,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范围内发出《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
《公告》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受理范围和受理方式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并提出接受和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三条措施:信访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反映问题。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对确认是实名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对属实名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单独执行奖励制度,奖励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案一奖,对经查实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一次性给予实名举报人奖金人民币1000元。(高明庆 徐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