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营造“党风清、政风顺、民风纯”的社会环境,马关县采取五条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聚众赌博等不良之风。
完善制度,实施规范管理。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马关县关于严格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马关县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活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明确了婚丧喜庆事宜宴请规格、范围。同时,要求如实填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和《办理婚事宴请的非亲属人员名单》,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视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实施办法》对民风民俗、祭祀祭奠、民族文化节日三个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移风易俗集中整治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尚。
宣传发动,夯实思想基础。马关县各级各部门结合挂钩帮扶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在开展扶贫工作的同时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有关婚丧改革的法律法规,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移风易俗的积极意义,鞭挞婚丧嫁娶比阔气、讲排场、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各乡镇各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墙报、广播、工作队和村干部入村开展“双语”宣传等形式力促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部门联动,深化专项治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乡镇(场)、村委会(社区)、村小组的积极性,民政部门引导和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聚众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大讲堂”、“婚育新风进万家”、文化“三下乡”等主题活动,用正确的思想、有益的活动引导群众匡正社会风气;县文明办将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活动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平安村寨等创建评比活动的考核管理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各乡镇积极引导各村委会(社区)、各村小组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将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活动纳入村规民约,制定《文明公约》,提升城乡文明素养。
监督检查,不留盲区死角。抽调15人组成3个督导组,针对民风民俗、祭祀祭奠、民族文化等节日活动中存在的低俗、铺张浪费现象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少数民族村寨为重点,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到村寨的方式,以听、看、访、问等手段,走访乡镇领导干部、村组干部、代表委员、老党员、老村干、企业负责人及部分群众,分别对全县14个乡镇(场)宣传贯彻落实《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村(组)限期整改。
严肃问责,保持高压态势。把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活动纳入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委会(社区)和村小组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范畴,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同时,县纪委采取不同方式、不同措施强化督促检查,严格纪律规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各村(社区)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对乱办酒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对违反规定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按照党员教育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辖区村委会、村小组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违反规定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中进行惩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章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