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察局下发《迪庆州纪委监察局机关事务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管理规定》规范上下班考勤制度。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每天签到签退分上午、下午各两次,按照冬、夏作息时间执行签到、签退。考勤实行委局领导带班,机关各部室和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轮流负责日常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对干部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考勤制度对因公外出、未签到签退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由干部监督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理规定》规范请销假制度。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请加必须办理批假手续,假满必须销假。《管理规定》对请、销假审批流程、因公补休、病假时限和相应处理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完善和补充了现有请销假制度,使制度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
《管理规定》规范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制度完善了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使用审批、保养维修和油料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做了明确的纪律规定和考核,确保规范、安全管理公务用车。
《管理规定》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日常工作程序、经费收支、差旅费报销、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项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完善了各种经费的审批流程和操作规定,确保机关财务管理运行稳定和安全。(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