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运用“第一形态”提醒党员干部298人次

发布时间:2017-05-07 08:06:16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来,云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和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推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在日常管理中从小处抓起,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使每位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

2017年第一季度,云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提醒党员干部298人次,其中提醒谈话288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作书面检查5人次,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1人次,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云县制定了《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让“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落到实处。明确规定13种虽不构成违纪但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情节轻微可以不予党纪处分等情形,主要采用提醒谈话、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等方式开展。

此外,云县纪委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落实“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情况,对认识上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不按时上报开展情况及被通报两次以上的单位,县纪委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把“第一种形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纳入到巡查工作中,防止流于形式,全面释放纪在法前、抓早抓小的强烈信号。(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