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强化抓早抓小 一季度谈话函询62件次

发布时间:2017-05-07 08:09:3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来,保山市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根据《工作规则》规定要求,保山市纪委及时制定完善了《谈话或函询方案》《谈话呈批表》《委托谈话通知书》《函询通知书》等表格文书,细化对《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四种形态”的推动落实,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和党组织实行按季通报、定期约谈。通过提醒教育、约谈、日常监督等方式,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今年一季度共开展谈话函询62件次,组织处理32人。

另外,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提醒谈话,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目前,市委主要领导找有关人员谈话提醒126人次,政府主要领导找有关人员谈话提醒72人次。市纪委对新提拔的3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为强化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整治县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发出《关于整治县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干部“走读”。日前,市委组织5个明察暗访组深入五县(市、区)部分乡镇,针对“走读”现象进行暗访督查,并对发现的3个方面问题进行点名通报。

同时,利用节庆假日,开展经常性作风检查,抓住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督查,紧盯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节日病”。对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制止处理,防微杜渐。今年来,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 18次,发现及查实问题9个。(杨艳 杨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