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保山市召开执纪审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在全市的贯彻落实,研究部署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
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正风反腐是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始终突出执纪审查工作,执纪审查始终是震慑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惩治腐败不能减弱。
会议强调,要领导到位,要对执纪审查工作把关,各级纪委负责同志要加强对执纪审查工作每一个环节的领导。要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依规治党、依规执纪、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要规范执纪审查工作、保障审查安全、防止纪检监察干部滥用公权。
会议要求,在执纪审查上,要严格请示报告,坚持民主集中,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调查取证。在审查安全上,要加强执纪审查安全和“走读式”谈话安全,增强工作预见性;要落实审查谈话全程管理,全程做好安全工作;要发扬严、实、深、细的作风,做到了然于心,防患于未然。
会上,市纪委书记与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各园区纪工委书记、市直单位纪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签订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
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执纪审查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副书记;各园区纪工委书记;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