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从7个方面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17-05-05 07:29:12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怒江州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制定《中共怒江州纪委贯彻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从7个方面明确了35项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着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深入学习中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查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切实推动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抓实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着力构建全民参与刹风整纪的监督网络,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切实营造新风正气。

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敢于动真碰硬、问责追责,突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管党治党的监督检查,切实以问责“清单”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让常态化问责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从严压实主体责任。

实践“四种形态”。坚定旗帜立场、坚决铁腕反腐,进一步严明审查纪律,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加大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力度。依托执纪审查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汇总纪检监察机关对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情况,进一步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推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探索内部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稳步推进派驻(出)机构改革,不断扎紧制度笼子,聚焦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抓紧配齐配强巡察工作机构力量,完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聚焦脱贫攻坚。聚焦脱贫攻坚这个主战场,乡(镇)、村两级干部这个重点人群,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这个重点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查快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同时,加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健全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机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把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