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丽江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共核查470个机关、1408个事业单位、3827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改存在问题1个,涉及金额16500元,已于4月30日前整改到位。
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重点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补贴的;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然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补贴的和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补贴的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边自查、边整改、边督查的办法,对“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精准核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清理整治不留死角和空白。
在自查工作中,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作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把工作审批表手续与工作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实有人员对照,力求自查工作扎实、准确。各级各部门填报的专项清理自查表在单位进行公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给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供线索。
各单位自查完成后,市、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审核,将各单位自查表与每个单位的编制台账、人员花名册、财政工资发放底册、三定方案对照检查,确保数据准确;对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留死角。同时,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市级纪检、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谈话等方式,对市级单位及各县区专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或随机抽查。各县区也参照市级做法及时开展专项督查或随机抽查。
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对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