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2名拟提拔处级干部因个人事项报告不实被取消任用资格

发布时间:2017-05-05 07:47:18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我仅凭个人记忆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未与家属沟通核实,因少报了一项内容而被组织约谈。我将吸取教训,真心悔改,增强党纪党规意识,真诚接受党组织对我的批评教育……”。近日,西双版纳州1名拟提任副处级领导岗位的考察对象在被提醒谈话不后悔不已。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是否清正廉洁、“带病”的重要依据,切实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始终。

该州制定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规则,本着填报必实、有报必核、核查必严、虚报必究的原则,坚持做到“逢提必报”、“逢提必核”,加大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特别是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的抽查核实力度,提高随机抽查核实比例。在近年来开展的第一轮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中,全州共抽查核实523名领导干部,抽查比例达10%,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1名处级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2017年一季度州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40名拟提拔考察对象申报的婚姻、房产、配偶子女投资经商、拥有车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切实做到“凡提必核”,共有2人因房产、配偶子女投资经商等信息申报不实被组织要求书面进行说明并给予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

“坚持以执纪方式,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从严从实从细管理干部,彻底打消少数党员干部认为组织‘管不过来’、‘无暇管’的侥幸心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制度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严到份。”州委有关领导在谈到抽查核实情况时说。

据悉,西双版纳州委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延伸覆盖到最基层,抽查核实对象从处级逐渐向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延伸,逐步扩大抽查比例,实现了从抓重点向全覆盖的转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