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

发布时间:2017-05-05 07:35:18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强化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实施顺利、党员干部务实清廉。

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为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即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协调推进机构成立情况、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以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分工方案制定情况,脱贫攻坚工作其他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录入的真实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县、乡、村、户四级审核确认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及帮扶措施录入的真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即各级财政部门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涉农资金整合情况,特别是整乡推进项目资金整合情况;扶贫项目推进情况,即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完成情况,易地搬迁项目进展情况;纪律作风方面,即重点检查扶贫开发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背群众意愿,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低效的问题,是否存在怕担责任、不作为,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回补报账、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督促检查等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相关责任人员失职渎职、乱作为,造成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工作领导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的问题。

方案要求,各部门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市扶贫办组织开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为主,梳理出问题清单;各县(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本地区承担的扶贫开发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联系的市直单位、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承担的扶贫开发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快查快处并通报曝光;市纪委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专项纪律检查组对部分市直单位、各县(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收集、汇总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市纪委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监督检查及处置情况,综合协调有关问题的交办、督办、汇总、上报等工作。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围绕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细化监督检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通过日常监督、集中检查、专项督办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调查取证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督促整改;属于违规违纪的,要进行问责查处。专项纪律检查结束后,采取书面或约谈等方式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并将检查情况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等挂钩。(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