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对新提拔的37名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7-05-03 07:23:02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进一步提高保山市新提拔县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作风,日前,保山市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对新提拔的3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谈话强调,一是要“认真学”。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章法规。通过学习,要明白党章、党规党纪要求,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永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要“履好职”。要不断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在具体的业务工作中争先进、当先锋,不折不扣把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洁建设的“牛鼻子”,党委书记要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党委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负领导责任。管好下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就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点和最重要的任务。

谈话要求,一是要“守好纪”。要严守好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要严守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敢于担当,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还要严守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谨记“亲”“清”两个字,构建健康、清廉、公开、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崇尚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二是要“管好人”。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引导家人尤其是配偶和子女正确看待大家手中的公权,不能有非分之想;要求家人管住腿、管住手、管住嘴;不仅自己要做到在旁人的“围猎”中保持清醒,还要教育家人在不合理的请托面前学会拒绝。与家人一起守住廉洁用权、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红线”。

谈话中,施甸县人大主任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作了表态发言。

会后,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填写了《保山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登记表》,签订了《保山市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杨艳  王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