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印发《2017年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2017年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体思路、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监督执纪、严格问责追责,推动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要点》指出,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中之重,在巩固深化上下功夫。要坚持有效做法,围绕重要节点和假期,适时下发持续纠正“四风”的纪律规定,督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过节,抓好重要节点管控。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甄别,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继续盯住享乐奢靡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防反弹回潮,巩固已有成果。要全面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回头看”,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切实履职。
《工作要点》强调,要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肃纠正和查处基层干部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精准扶贫、灾后重建、征地拆迁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严重问题;集体“三资”管理、民生保障、惠农补贴、医保救助等领域贪污挪用、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严重问题。要督促县乡党委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组织力量、打出铁拳,严肃查处一批典型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成果。同时,紧扣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围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聚焦贫困地区,持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
《工作要点》要求,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昭通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把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提高监督实效,推动责任落地生根。同时,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督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生态环保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民生资金监管等领域失职渎职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问题线索,选择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