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督办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实行纪委常委包案督办。2017年一季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督办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10件,转立案2件。
该州把反映党员干部对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排查,及时交办、督办;把涉及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等“五类问题”作为交办、督办的重点,实行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对领导包案督办扶贫领域信访件逐人逐案明确包案督办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化解措施、工作时限和要求,包案督办领导带案下访,深入办案一线,跟踪督办,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做到包接访、包调查、包督办、包结案、包回访。
同时,推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规范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信访举报办理实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管理,全程留痕,一信一编码,一件一档案。建立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坚持厅级干部每季度接访群众1天,处级干部每月接访群众1天,认真解决群众的上访诉求。
此外,该州还明确对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包案督办扶贫领域信访件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包案督办工作不力,承办单位未认真履职,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