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一季度处置问题线索171件 给予党政纪处分85人

发布时间:2017-05-01 07:28:52   来源:大理州纪委

大理州充分发挥好信访问题线索“主渠道”的作用,紧盯违纪线索,按“六大纪律”进行详细归类,认真分析研判,准确灵活运用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一季度,共受理共受理信访举报371件,处置问题线索171件,立案100件,结案6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5人,挽回经损失72.95万元。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理信访举报工作中,紧紧围绕职能职责,集中精力抓主业,重点针对检举控告类的信访举报,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采取有效方式处理解决好信访举报问题。积极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建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化机制,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以及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的处置方式由被举报单位或个人说明、解释清楚。

做到信访线索处置到位。进一步规范处理流程,实行信访举报接待、登记、审阅、初核、督办、回复及了结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举报件实行常委包案解决信访问题制度,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切实发挥领导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信访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信访线索处置到位。

严格运用问责“利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抓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累计办结问责案件16件,问责党组织4个,问责领导干部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21人。(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