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临近,禄丰县纪委从“抓早”入手,在“防”字上动真格,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
严明纪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对“五一”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集中督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督查内容、时间、范围和对象,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节日期间认真部署开展好内部督查。同时,在县官方网站和县电视台黄金时段发布信息,宣传作风纪律,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廉政提醒1000余条,切实强化全县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筑牢思想防线。
突出重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力量查处公款送土特产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人宴请、公款旅游、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以及领导干部自费聚餐酗酒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特别加强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礼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问题的发现和查处,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
创新举措。县纪委抽调全县督查“三支队伍”骨干人员15名,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从注册地点在县域范围内的20户电商、11家网店和1个电商创业园以及从事快递业务的8户经营企业和5户个体工商户中,抽取12家进行了督查。通过信息检索,将销售发票上的付款单位同本县党政机关、县属企业、事业单位及下属二级、三级单位名单进行比对,查看是否存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公款旅游等问题。检查组共查阅销售发票记录3,000余条,未发现县属单位使用公款购买节礼等行为。
重拳惩治。县纪委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严查快结”的要求,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向全县发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连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4次,提醒谈话1人,警示训诫3人。(龚雪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