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培训座谈相结合 抓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28 15:33:18   来源:普洱市纪委

案件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座谈会现场

4月25日,普洱市纪委召开全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全省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各县(区)纪委分管案管工作领导、案管室主任、统计分析员、线索管理员等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纪委分管领导对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市纪委案管室围绕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督促办理、监督检查、统计分析五项案管工作主要职能,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领导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培训。

镇沅县纪委提出:“现在县级也开展了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中发现或收到的所有干部问题线索是不是直接交由案管室登记、转办?”江城县纪委提出:“对于涉嫌违法党员,县纪委常委会研究作出纪律处分意见后,还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才能生效,但有时候县委常委会不太可能马上召开,不移送又会增加我们的安全风险,怎么办?”有的县(区)纪委还就线索管理处置工作流程、“先纪后法”政策运用、谈话室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提问。针对培训座谈中提出的问题,市纪委案管室一一进行了解答。

“通过此次座谈培训,让我对案管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学习到了很多知识。”墨江县纪委副书记说。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省纪委领导讲话精神,把这次座谈培训所学到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案管工作水平。(赵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