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下发通知强化“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

发布时间:2017-04-27 07:40:22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向全市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纪律要求,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的纪律作风建设。

强化责任落实。《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带头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报道,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市纪委监察局成立重点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市监察局各纪检监察室对管辖范围内的县区,开展监督检查。派驻(出)纪检机构、各县(区)纪委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

强化责任追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五一”、端午节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或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