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精神,近日,保山市纪委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开展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专项行动作出部署,保障扶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据悉,“专项行动”为2017年4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广泛宣传受理范围、渠道等,对2016年以来受理办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进行全面大清理,做好起底建账工作。5月至8月为集中查办督办阶段,围绕本辖区上级转送、本级受理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集中开展查办督办工作。9月为全面总结和回头看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和全面总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对反映涉及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具体负责。同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办理上级督办件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顶着不办、压着不查的,严肃追责。
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布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举报网站、通信地址等。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及时收缴违纪款物,并向实名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督促扶贫资金发放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化解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高明庆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