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运用“第一种形态” 处理27人次

发布时间:2017-04-24 07:33:3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目前,该县利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7人次,增幅达8%。

重谈心谈话,常打“预防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级党组织切实承担起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提醒谈话,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预防提醒,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强化事前预防。今年来,昌宁县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15人次。

重宣传教育,常吹“廉政风”。县纪委监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持续践行提醒教育日常化,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类信息11236条,点击量突破175万余次;在重要节假日节点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1555余条;强化“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的订阅使用,受众近9623人;组织观看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等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提高遵规守纪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重监督检查,常敲“警示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要求,注重抓常、抓细、抓长,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抓住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集中开展私设“小金库”、“走读”治理、赌酒赌博、违规使用公车、办公用房清理等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纪律检查3次。(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