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多举措加强执纪审查安全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24 07:53:40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期,丽江市纪检系统组织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查找出来的工作点管理不到位、工作点软硬件设施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执纪审查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走读式”谈话安全隐患凸显、执纪审查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一系列问题和不足,对标认真加以整改。

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有关精神,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增强落实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绷紧执纪审查安全的思想之弦,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把执纪审查安全作为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刚性要求和底线抓紧抓实。

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安全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审查人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严格审批程序、严守岗位职责、严守工作时限、严守保密纪律、严守住安全底线,推动形成人人自觉、齐抓共管的执纪审查安全新局面。

突出管控重点。把“走读式”谈话安全作为重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周密制定谈话方案,选择合适的谈话场所和时间,从严要求、抓源头、抓细节、抓痕迹,切实落实好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执纪审查安全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力求及时到位。

坚决执行制度。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与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保证谈话对象、审查对象生命安全为核心,落实依规依纪安全审查各项要求。学规则,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规则,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的质量和水平;守规则,进一步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和榜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初核件、立案件的安全工作“谁办案、谁负责”,谈话函询的安全工作“谁主谈、谁负责”,移送案件的安全工作“谁移送、谁负责”,对其他审查环节的安全工作“谁承办、谁负责”的机制。

严把问题线索安全。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巡视、审计、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发现的问题线索,纪检机关信访部门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的问题线索,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统一集中管理,认真定期对账、跟踪督办,防止出现问题线索失管失控、随意或擅自处置等现象。

严把调查谈话安全。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等相关规定。

严把涉案款物安全。进一步深刻领会省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定精神,严肃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涉案款物暂扣、收缴、保管、处理行为,切实维护被调查人员合法的财产权益,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防止在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真正把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动态清零”落到实处。(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