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认真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23 07:40:13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明工作纪律,截止2017年4月20日,已完成“小金库”问题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全市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自查面达到100%。

及时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治到位。市委印发了全市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整治工作分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17日)、重点抽查阶段(4月17日-5月10日)、整改落实阶段(5月10日-5月20日)三个环节进行。

及时传达学习全省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省纪委监察厅召开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后,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主要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做好省推进会精神的贯彻落实。4月13日,市纪委再次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发出通知,并召集市财政、人社、审计、民政、国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出纪工委相关人员,召开丽江市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市的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再次督促分管联系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市纪委监察局通过电视、网络、报纸、信息等方式,明确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的要求,严明政策界限,督促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相应政策和文件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部署精神上来,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按照工作方法和步骤,从重点内容、范围和标准严格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文件要求清查的7个方面开展了全面自查,确保自查面达到100%。

强化监督检查。在前期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加强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县(区)的督促检查力度,扎实组织好重点抽查工作,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和重点检查推动及时整改,公开曝光违纪违规典型问题,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清理整治成果。(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