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个单位接受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7-04-23 11:07:34   来源:玉溪市纪委

4月20日,易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诫勉谈话会议,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2个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

约谈要求,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扛责上肩。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约谈强调,要认真分析、研判、总结存在的问题,全面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问题。要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深化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从严从实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组织、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先,充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整改工作既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也要对全局工作进行反思,举一反三,由点到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的工作。

约谈会上还通报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情况。被谈话的2个单位主要领导作了整改落实表态发言。(张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