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常委会学习贯彻全省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4-21 15:05:02   来源:德宏州纪委

4月20日下午,德宏州纪委召开七届13次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讨论研究德宏州贯彻落实意见。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主持会议。

常委会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秘书长杨晓超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电视电视会议上的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座谈会精神。

常委会指出,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政治清醒,强化政治担当,抓住纪律审查重点,规范纪律审查工作,提升纪律审查质量,确保纪律审查安全,进一步做好全州纪律审查工作。

常委会要求,要向州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省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要召开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部署全州执纪审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云南省《实施办法》和执纪审查业务培训;要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强化执纪审查与巡察工作联动,开展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坚决防止执纪审查力度减弱;要抓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贯彻,汇编《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云南省《实施办法》发至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学规则、用规则、守规则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查自纠,按照“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要求,以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为主线,以“两规”和“走读式”谈话为重点,集中时间深入查找执纪审查安全关键点和风险点、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坚决守住纪律审查安全的十条“红线”,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要对“四种形态”再探索、再实践、再深化,严格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转换条件,进一步完善“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防止一谈了之,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实践运用水平,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常委会强调,要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总结反思近年来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的特点和原因,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办法(试行)》,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释放正人先正已的强烈信号。(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