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良县制定印发了《宜良县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机制》,推进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督查对象为县纪委管理权限内的全县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和国庆7个国家法定节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持续传导压力,形成浓厚氛围。
该县还建立了督查人才库制度、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和定点停放登记制度、机关食堂培训中心接待季度报告制度和督查工作宣传报道机制等五项配套制度,确保节前造声势、重宣传,节中组队伍、重检查,节后严问责、重实效三个阶段督查工作步步精准。将采取集中督查、专项检查和工作巡察相结合,综合运用“拉网式”集中查、“问诊式”专项查、“点穴式”重点查、“随机式”监督检查等方式,精准剥离“四风”“隐身衣”,祛除“节日病”,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成常态。(杨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