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落实整改 避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7-04-20 08:06:22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通报后,澜沧县及时采取“三个早”避免考核“走过场”。

结果运用早提醒。年初,县纪委在全会中做了《关于2016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其中明确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取消领导班子2016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诫勉谈话早开展。澜沧县纪委书记及时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谈话直指各谈话对象单位存在的问题,促使大家绷紧廉政弦,提醒相关责任人要将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提上议事日程。

问题清单早梳理。针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县扶贫办和县教育局以及不合格的县移民开发局分别下发了《对贯彻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针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合格单位但是存在突出问题的25个单位也下发了整改通知,共梳理出具体存在问题98个,并要求在4月底前必须召开1次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向县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抄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澜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8月底前组织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避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走过场”。(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