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核心通讯员队伍的管理,推进核心通讯员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察局制定并印发了《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核心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对全州核心通讯员的产生和所需具备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州县(市)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管理办法》明确的基本条件由本部门推荐,并经州纪委宣传部审核后确定,核心通讯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州纪委宣传部和各县市纪委共同负责管理和指导,由于任务调整或工作岗位变动,各地必须及时重新确定人选并报经州纪委宣传部批准备案。
《管理办法》对核心通讯员的职责任务、报送内容、报送时限、报送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核心通讯员的工作程序,对核心通讯员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和程序要求,为加强日常工作规范化提供了基本遵循。
《管理办法》对核心通讯员在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中的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同时将工作情况按月通报,并纳入各县(市)区纪委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调动核心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激励和鼓励的作用。(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