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如何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要具体做些什么工作?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对全年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维西县纪委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县纪委监察局各室以及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年需要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制定了符合各自工作特点的责任书,并于近日逐步签订。
“心中有数,方能尽职尽责”,在今年维西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报告中就已明确指出今年要全面消除自办案件空白乡镇,攀天阁乡纪委书记表示:“根据责任书要求,我们目前已确定了4起自办案件”。这一次任务量化将监督重点细分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民情诉求、约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执纪审查6类。如,全年至少2次开展针对扶贫领域资金项目专项纪律检查,完成3轮巡察至少15个部门,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诫勉约谈不少于10人次,全年至少有1件自办案件,针对失责情形通报不少于8起等。切实把责任任务都压到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以往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空白,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对执纪审查程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业务素质不高,致使监督执纪工作大多流于形式。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维西县纪委着力制定纪委常委联系乡镇制度,形成1名常委负责指导督促1个乡镇的责任体系,县纪委案件检查室和案件审理室等具体业务室也在监督任务里明确承担起指导乡镇纪委完成自办案件任务的责任。
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离群众最近,发现问题线索的可能性也最大。“把监督责任压到基层,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书的签订不仅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全年任务有个底,也让上下责任更加明晰。”该县纪委负责人说道。(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