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深入基层调研

发布时间:2017-04-19 08:00:38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对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精神和省纪委有关要求,丽江市下发了《关于开展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调研的通知》。4月8日至13日,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成立调研组,深入县区、乡镇、村委会,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调研。

此次调研,召开座谈会7个,进行个别访谈50余人,实地检查重点工程项目10余个,检查台账资料100余份,分别听取了华坪县通达乡、新庄乡、石龙坝镇、兴泉镇、永兴乡、船房乡、中心镇等7个乡镇党委、政府、纪委班子成员、55个村居委会党支部(总支)书记、财务负责人等200余名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看法,实地检查了基层党组织党务、村务公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纪律执行情况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有关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在华坪县通达乡维新村召开调研座谈会

在调研过程中,大家纷纷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出台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作风问题明显好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乡镇、村委会得到贯彻落实,“四风”突出问题得到遏制,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文件多、材料多、会议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层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时有发生,工作安排部署多、具体抓落实不够的现象依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担责、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

深入华坪县兴泉镇调研

调研中,调研组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近期中央、省委、市委召开的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对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班子成员、村委会负责人共200余人进行面对面提醒谈话,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督促责任落实到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肩上。针对调研中掌握的情况,调研组指出,有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居委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理解不够深、不够透、有偏差,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对监督责任把握不够精、落得不够实,执纪能力减化,责任担当弱化;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基层就是要延伸到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在基层抓住“关键少数”就是要抓住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委会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

调研组每到一处,均提出要求,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日常教育,立足于小、着眼于早,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村党支部(总支)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抓好自己、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中全会精神、脱贫攻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那里,每一个党员心里;各乡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监督、抓执纪、抓作风,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张爱珍 卢朝忠 杨丽丘 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