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一季度廉政提醒谈话700余人(次)

发布时间:2017-04-18 07:44:42   来源:丽江市纪委

“有的乡镇党委、村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理解不够深、不够透,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对监督责任把握不够精、落得不够实,执纪能力减化,责任担当弱化。”这是丽江市纪委书记对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村委会书记、主任200余人的会议上进行的廉政提醒谈话。

今年来,丽江市纪委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积极探索实践“第一种形态”,科学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守住纪律和规矩的第一道防线。出台《丽江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规定》等制度,切实提高谈话关爱提醒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对巡察发现、信访反映、执纪审查、专项纪律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纪依规认真区分违纪违规问题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函询,如果被反映人如实说明情况,就进行批评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如果被反映人不如实说明情况,就启动初核,并严肃查处。

今年1至3月,丽江市开展5次廉政提醒谈话,提醒党员领导干部700余人次。对13名新提拔、调整的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对130名党政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约谈提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95件,谈话函询党员干部12名。通过谈话函询帮助党员干部认识到错误,辨明了是非,为48名举报失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舒英妹)